新闻通稿说,市物价部门在2014年4月末供暖期结束后,依据国家《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供热生产成本构成,以大唐、龙唐、龙双、双达供热公司的供热成本监审为主,其他供热单位及分散锅炉供热的经营成本作为参考,进行了成本核算监审,经监审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供暖期供热平均成本每平方米为38.41元,与供热平均价格每平方米32.17元相比,尚有每平方米6.24元没有调整到位,所以说今冬供热价格没有降价空间,仍然按现行供热价格执行,我市居民供热价格在全省十三地市处于居中水平。
新闻通稿说,目前看煤炭价格下降,但人员工资等价格上涨。煤炭价格已放开,属于市场调节价,今冬供暖期的煤炭价格在不断变化,企业运行成本正在发生过程中,供暖期结束后成本才能完全形成,供热价格的调整是滞后的。
市物价局在新闻通稿中表示,待2015年4月末供暖期结束后,市物价部门将邀请各界代表参加,对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进行监审,将监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市物价局在新闻通稿中同时表示,在2015年4月末供暖期结束后,如果供热成本监审低于现行供热平均价格32.17元,供热企业利润按成本利润率不高于3%核定,市物价部门将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下调供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