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起,本市施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今天上午,在顺义区芍药苑小区李阿姨家中,记者看到,温控阀门设置在18℃。市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室内温度达到18.5℃,开关会自动停止加热,如果低于17.5℃,会自动开始加热,最后以实际加热时间为基础进行一系列计算,得出供热计量费用。
据介绍,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用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调节室温、灵活用热,少用热少缴费,供热单位据此加强运行调节,进行精细化管理。
自2010年以来,市政市容、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质监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出台了居民和非居民的“两部制”供热计量收费价格,基本建立了我市供热计量管理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约1.37亿平方米供热面积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其中居民供热面积达到6700万平方米,非居民供热面积达到7000万平方米。
接下来,各区县将通过媒体或网站公布辖区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小区,居民也可向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查询所在小区是否属于供热计量收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