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第三方测温叫好难叫座 青岛供暖测温情况经验总结:
青岛市于2005年10月正式引进了第三方测温,具体操作规范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而测温的第三方,则是通过青岛市政府授权,由拥有相应资质的青岛市计量测试所社会公用承重计量站来具体负责。
此外,青岛市在 2005年10月出台的《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测量规范》中,对测温工具、测温地点、测温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并要求无论是供热企业还是第三方,在测温时必须以该规范和《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为依据。同时规定,第三方测温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证据用于法律诉讼。
根据青岛市 2005年10月出台的《居民住宅供热室内温度测量规范》,对室内测温时,测量点应处于被测房间的中央。单个房间以距实际空间的地面对角线交会点正上方(1.00±0.03米处)为测量点(所测房间与走廊等处相连,应以主房间的中央位置为测量点;特殊形状的房间,需根据几何平面图的中心点现场确定中央位置)。测温时,应将计量器具置于规定的位置 ,关闭所测房间的门窗,保持温度。待室温稳定10分钟后开始读数,每隔3分钟读取一次,共读取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为实测结果。若第一组测量结果未达到标准要求,可间隔10分钟 ,重复上述测量步骤。若仍达不到规定温度,于测量开始2小时后进行最终测量。此时测量的温度值为最终结果。若在2小时内的某一组测量结果达到标准,可终止测量过程,室温判为合格。
第三方测温叫好难叫座 两年只测了十几户
测一天赔一天,有时退的热费还抵不上测温费,这让很多市民打了退堂鼓。 尽管青岛2005年就出台了有关第三方测温的规定,但真正实施却是在2006年。然而,两年的实际操作中,真正申请测温的却只有十几户。有关人士表示,收费标准较高、退费标准不统一等是第三方测温在青岛“叫好不叫座”的主要原因。而目前,青岛市也在酝酿对有关规定进一步研究完善。
“刚开始时,我们一天能接到100多个咨询电话,但真正申请测温的有时一天都碰不上一个。”11月27日下午,被授权进行第三方测温的青岛市计量测试所法制协调科科长宋强介绍,很多人一听说要收费,就立刻打消了申请的主意。
宋强介绍,计量测试所真正开始第三方测温是在 2006年,两年时间总共才测了十几户。“很多人不是到了万不得已,是不来我们这儿申请的,申请的人中很大一部分是为了和供热单位打官司。
第三方测温缘何叫好难叫座?青岛市供热办副主任喻立群认为,“首先93元的测温费不好接受;其次就是申请测温的时间比较集中,而测温第三方人员比较紧张,不能做到及时测温。 此外市民还表示,谁申请谁付费的规定也有点不合理,最好是改为谁的责任谁付费。
按天退费,退的热费还抵不上测温费
“市民不愿意申请第三方测温,除了费用较高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退费的标准和天数不统一,有时候市民退的热费还不如交的测温费多。”11月28日上午,曾申请过第三方测温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 2006年供暖季结束后曾向质监部门申请了第三方测温,测出来的结果都证明温度不达标。
可是,当供暖季结束他向供热单位申请退费时却只拿到了30多元,因为供热单位是按供热不达标的天数进行退费。“检测报告只能证明检测当天当时的室温情况,而不能代表整个供暖期间的室温都不达标。这就是说,如果想要拿到供热企业更多退款,就要反复申请测温才行。”王先生无奈地表示。
对此,不少青岛市民曾提议,有关部门最好能明确测量几次就能判定供热企业温度不达标,比如,每周测一次,连续三次不达标就能判供热企业赔付整个供热季的费用,这样就不用测一天赔一天。
在两年的实践中,青岛第三方测温暴露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也为济南引进第三方测温提供了一面“铜镜”。
在今年10月份召开的济南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到引进第三方测温时曾面露难色,“如果测一次要收一百块钱,市民能接受吗?”而在青岛,这个问题已经实际存在了。根据青岛的有关规定,第三方每测一次温就要收取93元,对此,绝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收费标准有些高,而这也直接导致测温第三方一天能接到一百多个咨询电话,但实际测温的却往往没有一个的局面。 除了收费较高外,更令许多青岛市民无法接受的是,申请第三方测温是按照谁申请谁付费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居民提出申请,即使是因为供热单位的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测温费仍将由居民承担。
此外,青岛第三方测温在实践中暴露出的“退费标准难以确定”在济南同样存在。2007年采暖季结束后,济南市供热单位对于去年受东部大停暖影响的居民给予了退费补偿,退费标准就是按照供热不达标的天数,而这个标准恰恰也是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中规定的退费标准。
“测一次温只能证明一天不达标,退的热费还不如测温费多”,这种情况直接导致了青岛第三方测温出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而如果济南在引进第三方测温时,也按照同样的标准来制定,恐怕青岛的尴尬局面同样会在济南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