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委员建议沈阳采暖费今年“暗补”变“明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5  浏览次数:286
     市政协委员王宗信表示,《辽宁省省直在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从2016年至2017年采暖期起停止单位报销采暖费,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由职工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沈阳市也应加快采暖费改革。”王宗信认为,从采暖费改革进而推进供热按计量收费,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可以提高居民节能意识。

2014年,辽宁省出台的《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实施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此前,辽宁省的大连、鞍山、锦州、铁岭、葫芦岛5市已先后实施了采暖费“明补”。如今,辽宁省政府在省直机关中先行推进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并以此带动未实行采暖费改革的9个市尽快实施。这一举措无疑是给我市采暖费改革“暗补”变“明补”吹来了东风,将会对沈阳市进行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起到推动作用。王宗信建议,沈阳市是辽宁省的省会城市,可以借助省直机关采暖费改革的强劲东风,加快沈阳市采暖费改革的步伐,在2016年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改革工作。  来源: 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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